(一)品评论
谢赫的“六法”
画有六法……六法者何?一气韵生动是也;二骨法用笔是也;三应物象形是也;随类赋彩是也;五经营位置是也;六传移模写是也,
——南齐。谢赫《古画品录序》
荆浩的“六要”:
夫画有六要:一曰气,二曰韵,三曰思,四曰景,五曰笔,六曰墨。
气者,心随笔运,取象不惑。韵者,隐迹立形,备仪不俗。思者,删拔大要,凝想形物。景者,制度时因,搜妙创真。笔者,虽依法则,运转变通,不质不形,如飞如动。墨者,高低晕淡,品物浅深,文彩自然,似非因笔。
——五代。荆浩《笔法记》
品画:
自古鉴赏家分品有三;曰神,曰妙,曰能。独唐朱景玄撰《唐贤画录》,三品之外,更增逸品,其后黄体复作《益州名画记(录)》,乃以逸为先,而神、妙、能次之。景玄虽云逸格不拘常法,用表贤遇,然逸之高,岂得附于三品之末,末若休复首推之为当地。至微宗皇帝,专尚法度,乃以神、逸、妙、能为,
——南宋 邓椿《画继卷九/杂说/论远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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